心理学院开展人体实验伦理安全培训

发表时间:2024-10-19 20:54   作者:心理学院   浏览次数:

为确保贵州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师生计划开展的涉及人体的科学研究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有关国际组织颁布的指导规程,且被试的尊严、安全和权益得到保护,2024年10月18日上午,心理学院于脑成像中心301会议室开展了心理学院实验室第七期伦理安全培训,本次培训由张頔老师担任主讲人,2024级全体硕士、博士研究生新生参加。

培训开始前,张頔老师介绍了此次培训的主要目的及其重要性,心理学院已严格按照相关申请流程执行伦理审查工作,即所有实验项目必须先通过理论培训及考核,再提交伦理审查申请,待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并获得伦理编号后,方可正式启动研究。

在培训过程中,张頔老师以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详细剖析了申请伦理编号的具体流程与步骤,同时,他还就如何高效推进实验项目,以最快时间获得开展实验的资格,给出了宝贵的建议与指导。提问交流环节更是将培训氛围推向高潮,面对同学们提出的疑问,张頔老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素养,耐心细致地进行了解答。

培训最后进行了随堂考试,这不仅是对学生们培训成果的一次全面检验,更是对他们所学知识的一次巩固与提升。

此次培训的圆满落幕,标志着心理学院在实验伦理安全教育方面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相信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心理学院在人体实验伦理与安全管理工作上定将斩获更加卓越的成就,为学院研究生研究成果质量的持续提升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

图片:刘云婷

撰稿:谭雨阳

排版:韩    玲

一审(校):李文莲

二审(校):赵庆飞

三审(校):苏    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