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党员调动工作、外出学习或其他原因,从一个单位(地区)到另一个单位(地区)时,需要转移组织程序。
一、 党员组织关系从学校转出时,按下列程序进行:
1. 需转出组织关系的党员本人确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
2. 党员所在党支部写出书面的证明。证明应写明转出原因、去向,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党费交纳截止时间等具体内容。
3. 由党员本人持党支部的证明到基层党委(党总支)盖章后,直接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委组织部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组织程序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4. 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经校党委授权后,可由党支部所写的证明直接到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5. 党员本人持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组织程序到相应的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二、 党员组织关系从校外转入时,按下列程序进行:
1. 党员本人持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省内高校之间除外)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 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党员的实际情况,对其入党材料进行复核后,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到的基层党委(党总支)。
3. 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员本人及时到所到党支部报到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