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学习

首页> 党建思政> 党的二十大学习> 正文

心理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二次专题学习 党的二十大精神

作者:心理学院    发表日期:2022-10-31    浏览次数:

10月31日上午,心理学院党委在学院三楼2302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第二次集中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院党政班子全体成员、党支部书记、科级干部、辅导员及教师代表参加学习,会议由院党委书记杨建原主持。



专题学习会上,院长、院党委副书记潘运领学了《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潘运强调,全院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真正做到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我们的每一项工作中。



杨建原逐条解读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新表述、新概括、新论断。她强调,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学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带头深入党支部、深入班级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会教职工要联系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做好在学生中的宣传工作,引导教育学生加强学习。

接着,院党委副书记饶蕾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讲话精神,副院长罗禹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闭幕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副院长陈维领学了王沪宁同志参加党的二十大贵州代表团讨论时的讲话精神。

随后,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紧密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