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复试公告

发表时间:2018-04-04 11:25   作者:学院办公室   浏览次数:

教育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第二阶段(非全日制专硕)复试工作的公告



根据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第二阶段复试工作确定于2018年4月9日-4月11日进行。

一、复试对象

复试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且报考或调剂我院非全日制相关专业的考生,初试笔试成绩达到国家划定的分数线。

二、复试名单确定

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和差额复试原则,根据省招生考试中心和学校的招生考试制度及相关规定,依据考生的初试成绩,择优拟定复试名单(包括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并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相关信息。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同专业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笔试

主要为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

(1)专业课笔试

专业

笔试科目

教育管理

德育与班级管理

小学教育

小学教育学

学前教育

学前儿童心理学

心理健康教育

普通心理学

现代教育技术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学位)、小学教育(专业学位)、学前教育(专业学位)等专业加试:(1)教育原理;(2)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位)加试:(1)教育心理学;(2)心理学史。

(二)面试

面试题目含必答题、选答题,必答题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能力、思维能力、创新意识及心理素质;选答题由考生抽取题目作答,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

(三)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总分为22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面试100分,外语听力20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32分则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每科100分,其中任何一科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的总成绩为排名的重要依据,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对应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不以单科成绩排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均为50%。

四、复试安排

时 间

地 点

项 目

4月9日

09:00—16:30

报到

教育科学学院

一、资格审查

1.考生自审: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审查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调剂考生还须自查是否符合我校调剂要求;

2.学院审查:审查学历或学籍、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贵州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加盖单位公章);

3.审查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的户口簿和工作或学习单位介绍函(在职人员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定向就业合同);

4.审查同等学力考生大学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或以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二、领取复试证(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发放复试证),复试证须有培养单位的公章方为有效(考生本人填写复试证上所需信息并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三、费用:每生缴纳复试费100元。

四、领取体检表

4月9日

下 午16:0 0—下午16:30

见英语听力准考证

所有考生(报考非外语专业)参加听力考试须带2B铅笔和橡皮擦,具体事宜报到时详见复试工作流程。

4月9日

体检

贵州师范大学

校医院

1.体检表须填写姓名、性别和培养单位名称,并贴一寸照片;

2.具体体检安排:9:00开始空腹抽验血、常规体检;

3.交体检费:每生40元;

4.体检完毕,体检表留医院,由医院收齐转交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参照体检结果。

4月10日

上午09:00—下午17:00

教育科学学院

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面试

4月11日

上午09:00—下午17:00

教育科学学院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4月9日至4月16日

研究生院

办理第一志愿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必须签定向就业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定向考生办理定向就业合同。

备注:1.考生须持复试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须知详见《贵州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试须知》;

五、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我院特向社会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将认真对待咨询、申诉和举报工作。

咨询及申诉电话:0851-83227287

电子邮箱:gzsdjky@126.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贵州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教育科学学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