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关于提交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核材料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5-12 15:52   作者:研究生管理科   浏览次数:

贵州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关于提交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核材料的通知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材料清单》要求(https://yjsc.gznu.edu.cn/info/1141/7253.htm),报考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网报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51517点前,将本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处理为电子版本,并压缩打包,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gznupsydoc@126.com,附件及邮件标题均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资审材料”。要提交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1.身份信息: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已获硕士学历学位人员:硕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无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书。

3)应届硕士毕业生(截至本文发布之日未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应届生):硕士研究生学生证、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的证明。

4)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

3.学习过程材料:硕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出具单位公章)。

4.《贵州师范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博士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签字确认、工作单位(档案托管单位)盖章。

5.《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若无单位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填写并加盖印章)。

6.专家推荐书2份(两位专家签字各一份)。

7.发表论文、出版的著作、主持或参与的课题等科研成果清单目录(注:自行准备清单目录,附佐证材料)。

8.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由考生结合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自行撰写1份,字数不少于3000字,内容及格式由考生自行设定)。

9.上述材料,专家推荐书2份(两位专家签字各一份),其余材料各1份。


贵州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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