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院关于提交2022年博士招生初试有关材料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2-05-12 19:42   作者:研究生管理科   浏览次数:

心理学院关于提交2022年博士招生初试有关材料的公告

通过缴费的考生请于2022年5月18日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已取得科研成果:

(1)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

(2)已公开发表的论文;

(3)已出版的专著/教材;

(4)参加学术活动/会议的证明材料;

(5)教学/科研获奖情况。

以上材料按顺序制定目录并与提供的材料一一对应。

2.博士研究计划

以上材料请提交至贵州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研究生管理科,邮寄地址及收件人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考生邮箱。


心理学院研究生管理科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