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文明行为教育引导和实践养成,提高本院团学干部对《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知晓度与参与度,心理学院全体团学青成员于3月25日中午在文2205教室集中学习了《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上,院团委宣传部部长赵春蕾带领全体成员学习了《条例》的主要内容,着重介绍了在公共卫生、厉行节约、乡村振兴、关爱弱势群体等方面修改完善后的《条例》相关内容。会议的最后,主讲人赵春蕾通过提问相关文明小知识和播放解读视频的方式加强和深化了团学干部们对于《条例》主要内容的学习和理解。
此次学习会议的召开,提高了我院团学青全体成员的文明行为养成的责任意识,为接下来我院关于《条例》的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