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贵州师范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2019》的相关要求,心理学院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证的原则,评选出2019年省级三好学生,及校级优秀班级,现公示如下:
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
序号 |
年级专业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职务 |
名次 |
1 |
2016级 应用心理学 |
胡敏 |
女 |
汉族 |
预备党员 |
心理委员 |
1 |
贵州师范大学先进班集体:
公示期四个工作日,即2019年9月17日——9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教育科学学院团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851-83227289,逾期不予以受理。
心理学院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