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创业奖励办法(试行)

发表时间:2019-06-04 12:25   作者:心理学院   浏览次数:

为加强我院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研究生创新创业,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本办法中涉及的资助项目适用于我院在读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项目

(一)科研论文

研究生达到《心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管理规定》中所规定的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完成的科研成果要求,再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学院将给予相应奖励,刊载学术论文的学术期刊参照《贵州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论文奖励办法(暂行)》中所列刊物,具体如下:

期刊类别

期刊范围

论文要求

奖励金额(元/篇)

A类

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3000字及以上

8000

求是、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

3000字及以上

各一级学科1-3本学术影响最大的刊物(见表2)

3000字及以上

被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论文

3000字及以上

B类

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3000字以下、1000字及以上

5000

求是、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

3000字以下、2000字及以上

人大报刊复印资料

3000字及以上

C类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3000字及以上

2000

D类

新华文摘、北大核心

观点摘登(新华文摘)

1000

(二)专利

1.获授权的发明专利,奖励专利发明人5000元;

2.获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奖励专利发明人2000元。

(三)创新创业大赛获奖

1.参加创新创业类大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奖励3000元;获省级二等奖,奖励2000元;获省级三等奖,奖励1000元。

2.参加创新创业类大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奖励5000元;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奖励3000元;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奖励2000元。

(四)创业

研究生运用自己的科研成果进行创业,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奖励性资助。

三、奖励条件

1.发表科研论文、申请专利、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的作者必须为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贵州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或“贵州师范大学”。

2.论文必须是已经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仅有录用通知不能奖励;增刊、专刊、会议论文集中的论文均不给予奖励。

3.申请专利必须是获得国家授权的项目。

4.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必须是由学院或学校统一组织参加的比赛。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创新创业奖励的研究生,根据研究生科下发的通知填写《贵州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研究生创新创业奖励申报表》,连同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复印件,专利证书原件、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交学院研究生管理科。

2.研究生管理科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学院依据评审结果对研究生进行奖励资助。

3.申报人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的材料有剽窃、作假、失实等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已获奖励的将予以撤销,并按照学术造假行为予以处分。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处分;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五、其他

1.奖励每年开展一次。

2.本办法自文件颁布之日起执行。

3.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心理学院。


附件:贵州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A类期刊目录



贵州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贵州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A类期刊目录


序号

一级学科

期刊名称

序号

一级学科

期刊名称

1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研究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11

世界历史

世界历史

2

哲学

哲学研究

12

教育学

教育研究

中国高教研究

3

宗教学

世界宗教研究

13

心理学

心理学报

心理科学

4

理论经济

经济研究

14

中国语言文学

文学评论

中国语文

文学遗产

5

应用经济

改革

15

外国语言文学

外语教学与研究

外国文学评论

6

法学

中国法学

法学研究

16

新闻学与

传播学

新闻与传播研究

7

政治学

政治学研究

17

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中国图书馆学报

档案学通讯

8

社会学

社会学研究

18

艺术学

文艺研究

中国音乐学

美术

9

民族学

民族研究

19

体育学

体育科学

10

中国历史

历史研究

中国史研究

20

管理学

管理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