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安全工作是实验室基础管理工作之一。为维护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免损失和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安全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实验室人员和所有参加实验的教师、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
三、实验室设立安全负责人一名,负责实验室的安全。 安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管好消防器材,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有情况及时汇报领导和安全保卫部门。
四、各类在用仪器设备和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不准随意改动安全装置。
五、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专人操作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
六、实验室的电、水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人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在岗。
七、实验室实行值班制度。 值班者负责监督与检查实验室水、电、空调、饮水机等的使用情况,并做好《实验室安全台账》。 值班者应最后离室,并负责关灯、关窗、关水、关空调、锁大门。无特殊原因,不得随便委托他人代办。
八、 值班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迁就、姑息违章者,发现问题有责任进行制止,并向安全负责人或实验室负责人汇报,确保实验室安全。由于失职造成损失者,将承担相应责任,严重失职者必须赔偿所有损失。